信件编号: | 20210320001 | 来信时间: | 2021-03-2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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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件类型: | 我要投诉 | 姓名: | 尹**** |
内容: | 2020年9月,我在马鞍山市印象汇童冠健身房花费980元办理了会员卡。2021年春节后,这家健身房却暂停营业至今,老板无法联系上。 健身房因自身原因导致消费者无法正常健身,已经构成根本违约。且商家明知租赁期限即将到期,但在关门前的五个月还在疯狂销售会员卡,欺骗我购买会员卡。 对于这种故意隐瞒租赁期限,或者不告知消费者租赁到期的商家,他符合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里面欺诈的构成条件,可适用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第五十五条的规定,判处三倍的赔偿。 判决商家退回我会员费并赔偿相应的利息损失。 | ||
回复单位: | 市市场监管局   | ||
答复情况: |
答复单位:市市场监管局
   答复时间:2021-03-22
答复意见: 尊敬的来信人:您好!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。 关于童冠健身会所印象汇店撤场事宜,花山区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协调组,由桃源街道牵头各部门协助处理,具体情况请向桃源街道反映。桃源市场监督管理所:2463957。 |